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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

发表时间:2021-12-21 14:52: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36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有土地和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有区别的。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你知道吗?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归属国家所有以外,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好,管理好和合理利用好土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你知道吗?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五十年,耕地承包期满后依法可以相应延长,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你知道吗?


承包经营的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协议,有保护好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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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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