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刑事律师谈话笔录范本(南京刑事律师提供)
发表时间:2021-03-02 20:56:5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5888次刑事律师姬传生发现很多朋友对委托刑事律师谈话笔录范本(南京刑事律师提供)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委托刑事律师谈话笔录范本(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
谈话人: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被谈话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点
记录人
委托人:我专程前往贵所,拟请求姬传生律师担任我亲属涉嫌____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刑事辩护律师。我亲属于 年 月案件日被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____。经多次与您沟通、联系,我特别想委托姬律师作为我亲属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听您描述本案,您亲属是否构成犯罪,最终需要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根据行业规范,我们律所办案,不承诺案件办理结果(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审判阶段)。所以,是否聘请我们作为辩护律师您需要考虑清楚。
委托人:这个我考虑了,但我还是要聘请您担任我亲属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我可以接受委托。根据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9号)的规定,刑事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可以计时收费,每小时收费100-2500元/小时。同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接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5倍,也即每小时可以收取12500元律师费用。办理此案的工作时间,包括阅卷、会见当事人(被告人及其亲属)、准备法律文书、开庭等在内至少需要***个工作日、***个小时以上。由于此案疑难、复杂,故我们办理此案件拟收取委托费(律师费)元,预收差旅、材料费用 元,协议签订后3天之内支付;案件办理中、办结后结算,多退少补。另外,委托协议已经注明,如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单方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义务即视为履行完毕,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如案件在侦查阶段撤销,在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律师义务即视为履行完毕,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
委托人:我们同意。
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可以。律师费用支付的方式见委托合同。我们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办理此案。办理案件时,如使用本所车辆,每公里你们承担 元使用费,路桥、汽油费另计,住宿、材料复印等办案开支,均由我们从预收的差旅费用中支出。每次出差我们会填写出车单并提供相关发票交由您审核、确认。
委托人:这没问题,我们同意。
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以上谈话笔录您看后如无记错或遗漏请签字。
委托人:好的。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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