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监视居住)
发表时间:2017-10-17 14:47:2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418次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____。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____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因涉嫌犯____,被采取一 的强制措施。申请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认为其具有下列情形,对其进行羁押没有必要,依法应当(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申请对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此致____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用于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lsws/735.html
推荐律师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