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刑事答疑: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还能取保吗?
发表时间:2021-07-17 14:28:3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023次近日南京刑事律师收到了几个网友的咨询问题,主要问的问题就是检察院批捕后还能办理取保候审?我们都知道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正常情况下逮捕之后正不能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程序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下面就随南京刑事律师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一、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还能取保吗?(正式批捕后取保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暂时不用再关押在看守所内,但需要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才有权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近亲属只包含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姊妹,像女朋友、朋友这些人并非近亲属,没有法律关系,都是无权申请的。
三、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哪些?(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1、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36条规定,“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申请事实及理由,保证方式等”。
2、确定取保候审的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侦查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对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时,律师还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协助当事人确定取保候审的方式。
对于提出保证人的,要帮助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应当建议更换保证人,以免影响强制措施的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不应为犯罪嫌疑人作保证人。
对于交纳保证金的,要帮助审查侦查机关确定的保证金数额是否合适,是否综合考虑了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数额是否畸高,保证金是否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程序是否合法,等等。
总结:
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申请资料、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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