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损伤轻伤二级之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发表时间:2020-11-27 10:00:1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151次损伤性异物存留在深部组织内,比较多见的有枪弹伤的弹丸的存留、在爆破伤中的金属碎片的存留、玻璃碎片、砖瓦石块碎块、木质碎片等皆可进入机体组织内。对于金属碎片的存留要有X线检查的确定,必须拍片证实,其他碎片的确定要在清创治疗中证实。
对于碎片异物是否需要手术取出并不影响损伤程度的鉴定,如果异物在体内有潜在性的危险性时,一定要设法取出,如果在取出异物时有医源性加大了原损伤程度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手术中没有出现医疗差错的,其一切后果皆应属于原发性损伤。如果在取异物时有失误的地方,是由于医源性的加大了原损伤程度的,就不应该属于原损伤程度。如果异物在体内没有潜在性危险的,也可以不取出,如果伤者一定要取出的,还是应该遵照伤者的意愿并结合科学原则给予取出。
临床诊断及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1.要有损伤史或者有土枪、土炮等损伤史。
2.损伤后有异物存留在深部组织内。对于深部组织的掌握要严格标准,一定要过到皮下组织以下的部位,异物的大小也要严格掌握。对于异物的大小也不能具体规定一定要达到何种重量,何种体积。例如,一个米粒大小的异物进入眼球的底部时,伤者将十分痛苦,但是一个花生米大小的异物进入腹壁下的肌肉内,即使进入腹腔内也不会有多大的痛苦。因此对异物的大小没有一个具体规定。只要是异物进入体内深部组织,有客观检查证明确有的事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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