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部及会阴损伤轻伤二级之女性外阴道皮肤创伤
发表时间:2020-11-27 10:29:12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884次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cm以上
在鉴定时要注意本条款指的是女性外阴皮肤的损伤,不是会阴部的损伤,会阴是一个范围,包括外阴,因此这里的外阴指的是外生殖器的地方。如果外阴皮肤损伤创口或者瘢痕累计长度达4cm以上的(本标准的最低限),就是本条款的适用范围。如果女性会阴部的损伤在本鉴定标准中有专门条款的,一定要适用专门条款进行鉴定,没有专门条款的也可以适用本条款类推鉴定。
对于本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可以参考女性外生殖器损伤的相关条款中的内容。
此条款主要是指的女性外生殖器的皮肤裂创,这种创包括锐器性、钝器性,创口或者瘢痕累计长度达到4cm以上的即符合本条款规定。但是如果这种损伤在会阴部,又是挫裂伤或撕裂性质的,原则上不能适用本条款。
此条款在司法鉴定时,是以损伤当时的长度为准的,或者是以疤痕来计算的。如果创口已经形成瘢痕的,就以瘢痕的累计长度视为创口的长度。但是对于幼女外伤部的损伤长度的计算要严格标准,不能用成人的计算方法,而是要适用本鉴定标准附录中的相关规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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