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
发表时间:2024-02-26 08:03:1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349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00]31号
发布日期:2000-9-30
执行日期:2000-10-10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1999〕374号《关于单位犯信用证诈骗罪案件中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划分主从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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