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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后是否可以继续传唤

发表时间:2022-10-14 08:16: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2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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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盘问后不一定可以继续传唤,这是由于《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仅规定了,若适用传唤就不得继续盘问,没有规定继续盘问后,是否可以继续刑事传唤。如果结束继续盘问时间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公民机关认为有必要,可以传唤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

继续盘问和传唤的区别

  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2、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的执法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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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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