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14天法律规定是怎么计算的?
发表时间:2024-12-23 18:57:4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57次刑事拘留一般时间是多少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一般的刑事拘留最开始是3天,公安机关可延长1-4天,然后提交逮捕审查批准是7天,也就是说一般的刑事拘留最长在14天左右。
一般刑事拘留时间不超过14天是怎么计算的?
公安机关拘留开始是3天,可以延长1-4天,因此,公安机关拘留最长7天,3=4=7;
公安提交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是7天;
7+7=14天,这个14天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最长7天和检察机关批捕最长7日相加得出来的。
刑事拘留往往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会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有严格的期限。那么法律是规定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呢?是怎么计算的呢?今天,姬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一下。
刑事拘留时间期限具体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修订前为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修订前为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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