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发表时间:2025-03-12 10:52:33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64次恶意欠薪罪其实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两个说法指的是同一个罪名。
指的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恶意欠薪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和市场经济秩序。当用人单位或个人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达到一定数额,并且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就可能构成此罪。
一、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通过故意将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藏匿行踪等方式,故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其次,“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即明明有足够的资金或资产来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但却拒绝支付。再者,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对于数额的认定,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最后,还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也就是说在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并要求支付后,仍然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恶意欠薪罪的设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劳动秩序。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一罪名的存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保障,让他们在面对恶意欠薪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
了解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1.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这里的“三个月以上”和“数额”的具体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
2. 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这种情况通常涉及到更多劳动者的权益受损,因此更容易达到立案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恶意欠薪罪,还会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三、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
恶意欠薪罪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考察用人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故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比如故意转移财产、隐匿行踪、销毁账目等。
其次,还需判断欠薪的数额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令支付程序也是认定恶意欠薪罪的重要环节。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或个人仍不支付的,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同时,在认定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确实因为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问题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能够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的支付计划,一般不认定为恶意欠薪。
四、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后果
一旦被认定构成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
1. 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恶意欠薪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承担了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或雇主仍需要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以及可能产生的赔偿金等。
3. 信用惩戒。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贷、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
恶意欠薪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恶意欠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加强法律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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