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刑事二审律师如何委托?
发表时间:2021-07-19 11:49:40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672次聘请刑事二审律师委托手续如何办理?南京地区刑事二审律师如何委托?
聘请刑事二审律师应当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有关手续。如果委托人指名委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指名委托的要求。南京地区刑事二审律师委托需要注意一下问题:
一、聘请刑事二审律师的案件时间节点:
聘请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须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后。
二、签署案件二审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二审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委托人应当在二审阶段办理委托手续;并签署授权二审阶段委托书。
三、委托二审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后建立卷宗。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或者委托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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