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更换律师好不好(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换律师合适吗?)
发表时间:2021-12-24 08:49:3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853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刑事审判更换律师好不好(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换律师合适吗?)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审判阶段可以更换律师吗?
可以。如果在之前的侦查阶段当事人委托了一个律师,但是觉得不合适,可以与律师协商解除委托。
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可以更换律师,另外委托一个律师来辩护。另行委托更换了辩护律师的,需要及时将委托手续提交办案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二、律师可以拒绝为当事人辩护吗?
可以。一般来说,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这项规定体现了律师的独立性,也是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有力保障。因为律师执业是依法执业,并不是完全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行事。
三、审判阶段更换律师合适吗?
更具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对当事人来说,如果原来的律师执业水平低、执业道德有问题的话,更换律师无疑是更有利的。但是如果原来的辩护律师本身不存在工作能力的问题,在审判阶段贸然更换新的辩护律师,新律师必然要重新花费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案情,加上律师在审判结果要做的工作非常多,如果开庭时间比较紧的话,新律师可能因为没有熟悉案情,不能更好地开展辩护工作。
四、一个审判程序可以几次更换辩护律师?
最多两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人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
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
四、律师在审判阶段要做哪些工作?
(一)庭前准备
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有关法律、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
(二)参加法庭调查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辩护律师有权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发问。
(三)参加法庭辩论
辩护律师应当根据法庭对案件事实调查的情况,针对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的辩论意见,结合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证据、程序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四)庭后工作
休庭后,辩护律师应当就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及时与法庭办理交接手续;及时阅读庭审笔录,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的,应当要求书记员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签名。
总结:
在案件审判阶段,当事人可以更换辩护律师,在特定情形下律师也可以拒绝为当事人提供辩护,不管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都不得实施违规违法行为。更换律师是否合适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律师在审判阶段的工作很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其实最好不要更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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