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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被害人过错如何认定

发表时间:2024-10-18 17:34:1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刑法上的被害人过错如何认定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问:刑法意义上被害人过错怎么认定?

  答:被告人实施犯罪或者激化加害行为危害程度的情形。

  (2024年)借他人缺陷辱骂他人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通常只有在被害人对行为人实施了程度较高的暴力行为或严重违反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引发犯罪时,才构成被害人过错,一般的辱骂行为尚无法达到被害人过错的程度。但是,在行为人存在特殊生理缺陷时,被害人针对该特定缺陷进行侮辱从而引发行为人犯罪的情形,因针对性的侮辱言词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且行为人因特殊身体缺陷导致对特定的辱骂言词相较于普通人更为敏感,其在受辱后行为控制能力显著降低,应将此类辱骂行为与一般的辱骂行为区别对待,将其认定为被害人过错。

  (2023年)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标准:时间上的相近性,必须是过错行为在前,犯罪行为在后。同时,如果过错行为已经发生很久,被告人在多年之后实施犯罪行为的,通常情况下不再认定是被害人的过错激发了犯罪的发生。

  [第1368号]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标准: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错误或不当的行为,且该行为违背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序良俗、伦理规范等,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或其他正当利益,客观上激发了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556号]如何认定被害人过错: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故意,实施违背社会伦理或违反法律的行为,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正当利益, 引发被告人实施犯罪或者激化加害行为危害程度的情形。

  被害人过错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过错方系被害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针对的必须是有过错行为的被害人。

  2.被害人必须出于故意,由于被害人过错通常出现在互动性明显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中,单纯的过失行为或者不可归咎于被害人的其他行为,不能认定为被害人过错。

  3.被害人须实施了较为严重的违背社会伦理或违反法律的行为。过错的字面含义就包含了否定评价的内容,被害人过错从性质上说就是违反法律或违背道德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的过错都能为刑法所评价,只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有可能被纳入刑法评价体系,才可能成为酌定量刑情节。《纪要》明确规定被害人须有“明显过错”,至于是否明显,通常应以社会一般人的认识判断为标准。

  4.被害人的过错行为须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正当利益。“合法权利”是法律明确规定予以保护的利益,“正当利益”一般是指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根据社会伦理为公众赞许或认可的利益。被害人的不法或不良行为如果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被告人因此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应受谴责的程度相对减轻。

  5.被害人的过错行为须引起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激化了加害行为的危害程度。被害人的过错行为既可能引发刑事犯罪发生, 也可能在犯罪中激化矛盾,致使被告人提升加害程度。这里。被害人的过错行为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必须具备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联系, 而诸如被害人疏于防范、误入犯罪圈套等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

  确认被害人过错时,不仅要分析是否具备以上五点,还应当全面考察案件的来龙去脉、发案背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套用。如果刑事犯罪的被害人故意侵犯被告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该行为引发了犯罪或加重犯罪侵害程度的,通常应当遵照《纪要》的规定将被害人过错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进行量刑。但是,若被害人的上述行为由于被告人的先行侵犯行为所引起,其行为属于“以不法制不法”的,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过错行为。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22、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2022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二十三种常见犯罪量刑规范的实施细则(试行)

  量刑起点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无法定、酌定从重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适用缓刑:

  ⑥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的;

  20.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被害人对法律规范、伦理道德、善良风俗的背离程度,以及促使被告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关联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以下。

  (2)被害人具有一般过错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二年。

  (3)被害入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一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烟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7.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④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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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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