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持械的量刑标准是多少?江苏省的持械聚众斗殴怎么量刑
发表时间:2025-01-10 08:33:57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71次聚众斗殴持械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持械聚众斗殴基准刑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持械聚众斗殴的量刑起点确定江苏省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省的持械聚众斗殴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持械聚众斗殴的最轻判几年?
持械聚众斗殴最轻判三年,而且不能适用缓刑。
持械聚众斗殴的基准刑确定江苏省是怎么规定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上述一种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二级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每增加轻伤一级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4)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持械聚众斗殴的基准刑增加比例江苏省是怎么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聚众斗殴一方十人以上的首要分子;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巨大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3)斗殴一方没有互殴故意,有斗殴故意一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4)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5)黑恶势力实施的聚众斗殴;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持械聚众斗殴的基准刑减少比例江苏省是怎么规定的?
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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