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罪封存制度是不是无案底的意思?
发表时间:2025-01-17 07:38:3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88次轻微犯罪封存制度是不是无案底的意思?
不是
轻微犯罪封存制度并不是无案底的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其相关犯罪记录应当被封存。这意味着,这些犯罪记录不会被公开,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未来的社会融入。然而,犯罪记录封存并不意味着犯罪记录被完全消除或不存在。在法律上,这些记录仍然存在,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被查询和使用。
具体来说,犯罪记录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也必须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此外,在一些特定的职业领域,如法律、金融等,雇主可能要求员工披露过去的犯罪记录,即使这些记录已被封存。
因此,虽然轻微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会公开,但仍然算作有案底。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以免在未来生活和就业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背景和现状,面对轻罪的大量增多,社会犯罪结构的转型,学界较为关注轻罪的犯罪记录封存,并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主要针对未成年人,适用情形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掌握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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