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律师咨询:盗窃罪在刑法多少条

发表时间:2025-03-31 07:54:00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3次

盗窃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盗窃罪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盗窃罪的认定和处罚,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盗窃的财物价值、盗窃的手段、盗窃的场所、是否存在累犯等情节。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是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如果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盗窃罪的规定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公正的判决。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xszx/5646.html
推荐律师
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