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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信用卡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5-04-06 14:10:03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6次

收购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收购信用卡信息罪是指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方式收买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犯收购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首先,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情节较轻”通常包括收购的信用卡信息数量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初犯、有悔罪表现等情形。

其次,如果收购的信用卡信息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和“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通常要综合考虑收购信用卡信息的数量、涉及的信用卡数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对金融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多种因素。

例如,收购了大量信用卡信息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导致众多信用卡用户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收购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况,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随着金融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对于此类犯罪的打击和惩处也将更加严格和精准,以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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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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