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
发表时间:2024-10-20 11:23:46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613次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时间限制?没有,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解释对申诉期限均未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界对最高院意见中 “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的规定存在争议,认为上位法未对申诉期限作出规定,最高院出台的意见违反了上位法,无效。
专业刑事律师咨询答复意见:
1.如果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没有任何问题;如果在两年以后,属于最高院意见中的三类情形也不受两年的约束,如果属于三类情形之外的(一般不会超出)也有突破的理由和途径。
2.申诉越早越好,因为越早取得新证据可能性越大,翻案的可能性越大;有经济能力的可以委托律师申诉,没有经济能力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自己提出。
3.申诉是个很艰辛的过程,只要案件有冤,一定要喊,要坚持不懈。当竭尽全力正义仍然遥遥无期时,也不要绝望,一定要相信,只要努力就有希望,要相信正义在前方,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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