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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证据规则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1-09-24 10:22:5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0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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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原则,无罪推定在立法和司法行为中起着引导作用,具有自己的抽象性。在司法领域,无罪推定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证据规则及其实际运用。

这里提到的证据规则是一个一般性的概念,包括一系列内容,如证据形式、证据资格、证据的确定和证明标准。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中,证据规则的合理运用主要包括以下问题的把握:

首先,证据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据的八种法定形式,每种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特点,须经过庭审质证环节方可采纳为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公诉方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而言的。相反,对辩方提供的证据和可以证明被告无罪的证据是没有严格要求的。相反方向的证据能否具有证明效力并获得采信,主要取决于其内容和性质是否足以动摇指控所主张的事实。

第二,证据材料必须要逐一查明,综合判断。任何案件都不是凭借一项证据来定案的,而是需要结合多项证据,形成互相印证的证据链条,共同证明所主张的事实。认定证据的过程是一个从部分到整体的过程。我们首先应该考虑单一证据是否符合证据的要求,对案件的事实的证明力的大小,然后再把所有证据放入这些证据所组成的一个逻辑链条之中,观察是否相互印证或者相互排斥,从整体的观点评判各个证据,以排除案件之中可能存在的疑点。

第三,非法证据排除,是结果和过程的统一。新的刑事诉讼法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规则对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越来越多的非法证据被取消,有力地证明了:证据越文明,案件事实就越可靠。非法证据和有缺陷的证据本质上是不同的,后者尚可以加以补救,而前者一旦确定即应被排除在庭审之外。辩护律师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非法证据上,特别是如果关键证据被排除后,认定罪名成立的证据就会不足时,往往意味着被告人从“罪”跨越到“非罪”的关键一步,此时律师更应该勇于发声、全力以赴。

第四,在被告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举证标准要更严格。这种情况缺乏被告有罪陈述的法定证据,需要其他证据用以补充、增强其他证据的证明效力。检方有义务通过其他证据排除社会一般公众的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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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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