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辩护应当掌握的信息
发表时间:2024-03-01 13:07:3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245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律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辩护应当掌握的信息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律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辩护应当掌握的信息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涉嫌罪名、犯罪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
2.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情况,供述是否稳定;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劣迹、累犯等从严处理情节;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方式,是否被通缉到案,或者是否因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而被逮捕;
5.是否有不在案的共犯,是否存在串供可能;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立功、积极退赃、获得谅解、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或者提供担保等从宽处理情节;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状况;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的表现情况;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条件;
10.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即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
1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可能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处理、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情形;
12.与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有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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