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
发表时间:2025-01-08 08:44:0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59次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轻微伤的判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各种轻微伤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符合相关指标的可判定为轻微伤。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头部外伤: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等。
面部损伤:面部软组织创,长度在1.0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2.0cm以上。
眼部损伤:眼睑擦伤,眼部挫伤,泪小管撕裂伤,球结膜出血等。
鼻部损伤:鼻骨骨折,鼻出血等。
耳部损伤:耳廓创,外耳道创,鼓膜穿孔等。
口腔损伤:口唇粘膜破损,舌损伤,牙齿脱落或者折断1枚以上。
颈部损伤:颈部擦伤面积5.0cm²以上,颈部挫伤,颈部划伤等。
肢体损伤:肢体软组织挫伤,肢体擦伤,肢体划伤等。
其他损伤:烧烫伤、冻伤、擦伤等。
轻微伤 | ||
颅脑、脊髓 | 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 |
2)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 ||
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 ||
面部、耳廓 | 1)面部软组织创 | |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 ||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 ||
4)眶内壁骨折 | ||
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 ||
6)耳廓创 | ||
7)鼻骨骨折;鼻出血 | ||
8)上颌骨额突骨折 | ||
9)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 ||
10)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 ||
听器听力 | 1)外伤性鼓膜穿孔 | |
2)鼓室积血 | ||
3)外伤后听力减退 | ||
视器视力 | 1)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 |
颈部 | 1)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 | |
2)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 | ||
3)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 | ||
4)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 ||
胸部损 | 1)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 |
2)女性乳房擦挫伤 | ||
腹部 | 1)外伤性血尿 | |
盆部及会阴 | 1)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 |
2)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 ||
3)阴囊皮肤挫伤 | ||
4)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 ||
5)外伤性先兆流产 | ||
脊柱四肢 | 1)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 |
2)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 ||
3)骨挫伤 | ||
4)足骨骨折 | ||
5)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 | ||
6)尾椎脱位 | ||
手 | 1)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 |
2)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 ||
3)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 ||
4)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 ||
5)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 ||
体表 | 1)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2以上 | |
2)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 ||
3)咬伤致皮肤破损 | ||
其他 | 1)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 | |
2)面部Ⅰo烧烫伤面积1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 | ||
3)颈部Ⅰo烧烫伤面积15.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2.0cm2以上 | ||
4)体表Ⅰo烧烫伤面积2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4.0cm2以上;深IIo烧烫伤 |
轻微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
2、检验鉴定业务流程:了解案情→活体检查、拍照→查阅病历→鉴定→制作和发放鉴定书。
3、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
4、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
5、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
6、鉴定文书。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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