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

发表时间:2020-11-13 10:06:4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146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对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分为法定援助对象和酌定援助对象两大类。

  一、法定援助对象

  1.盲、聋、哑人;

  2.未成年人;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二、酌定援助对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

  2.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7.有必要指派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bhcs/725.html
推荐律师
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