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辩护罪轻之辩之犯罪目的辩护法:特殊目的。
发表时间:2017-09-21 16:09:3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015次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刑事律师辩护罪轻之辩之犯罪目的辩护法:特殊目的。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律师辩护罪轻之辩之犯罪目的辩护法:特殊目的。
犯罪目的是犯罪主观方面的一个要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多数犯罪不需要有特定的目的。有些客观表现相似的犯罪,决定其最终定性的主要在于犯罪目的。对于具有特定目的的犯罪,其犯罪事实的外延会包含没有特定目的的犯罪的外延,所具备的犯罪因素更多,往往法定刑较重。但是是否具有特定目的,又需要通过客观行为来分析。辩护刑事律师要善于否定特定目的的存在,做轻罪辩护。
我国刑法中需要以特定目的来区分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强奸(未遂)一强制猥亵
如果行为人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即使只实施了猥亵行为,也应定强奸(未遂)罪。如果并非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只能定强制猥亵他人罪。强奸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
2.绑架_非法拘禁
如果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绑架罪,即使还没有实施勒索财物的行为,亦应定绑架罪。如果没有勒索财物的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只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包括为了索要非法债务的,也只定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情节较轻的,才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拘禁罪,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管制。
3.传播淫秽物品牟利_传播淫秽物品
二罪在客观上都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区别在于传播的目的不同。前者是通过传播行为获取经济利益,收取费用。后者则没有这种经济上的目的,传播的目的往往是为了造成影响,提高知名度或者在网络世界中的地位等。二者的法定刑有较大差别,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最高刑为2年有期徒刑。犯罪目的的不同,处罚结果天壤之别,辩护刑事律师需要高度关注。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律师辩护罪轻之辩之犯罪目的辩护法:特殊目的。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bhjq/3148.html
推荐律师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