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辩护必备之生产销售劣药罪分析
发表时间:2021-03-16 11:16:3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2499次南京刑事律师事务发现很多朋友对刑事律师辩护必备之生产销售劣药罪分析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律师辩护必备之生产销售劣药罪分析
一、生产销售劣药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劣药的构成特征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生产销售劣药的认定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
四、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
下表反映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处罚标准
劣药行为处罚标准表
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处罚标准
行为 | 危害程度 | 处罚标准 |
生产、销售劣药 | 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 |
生产、销售劣药 | 造成人体健康特别严重危害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50%-200%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单位行为 | 造成社会危害程度较深 | 对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50%-200%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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