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向被告人发问
发表时间:2018-01-24 00:39:50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153次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这是调查事实的一个重要环节,辩护人应当把握时机,紧紧围绕自己的辩护方案进行发问,通过发问将案件中存在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展现给法庭,以达到良好的辩护效果。但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辩护律师事先应当准备发问提纲,但不能机械照搬,对于公诉人已经讯问过被告人的问题,一般不再重复发问,除非要从不同视角强化被告人回答的内容。
2.对于公诉人只是片面的、割裂整体的讯问,辩护律师应当进行补充和完善。
3.辩护律师的发问也不得采取诱导等不当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发问时,应当注意其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况,态度要严肃和蔼,语调要尽量温和。
4.整个发问的过程中,律师的用语应当文明、准确,通俗易懂。如果公诉人对律师发问提出异议,应当尊重审判长作出的支持或者驳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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