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
南京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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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刑事律师辩护要点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074
近年来,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加大,污染环境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严厉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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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24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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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规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6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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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处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32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犯污染环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括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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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师解读单位犯罪过失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63
在我国1997年《刑法》中,单位过失犯罪只有少数几种,包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之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