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调取无罪、罪轻证据材料申请书

发表时间:2017-10-17 14:44:1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475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调取无罪、罪轻证据材料申请书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调取无罪、罪轻证据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____

  申请事项:申请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

  申请理由: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____一案中,作为____的辩护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下列证据材料未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

  此致____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调取无罪、罪轻证据材料申请书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lsws/743.html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