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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普通程序建议书

发表时间:2017-10-17 15:02:0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357次

  建议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

  建议事项:对被告人——涉嫌——一案适用普通程序审判。

  建议理由:被告人——涉嫌——一案,具有以下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本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特此建议贵院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判。

  此致——人民法院

  建议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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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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