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适用普通程序建议书

发表时间:2017-10-17 15:02: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260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适用普通程序建议书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议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

  建议事项:对被告人——涉嫌——一案适用普通程序审判。

  建议理由:被告人——涉嫌——一案,具有以下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本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特此建议贵院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判。

  此致——人民法院

  建议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建议书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lsws/760.html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