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

发表时间:2017-10-17 14:54:2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267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 】第 号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1号国际服务外包大厦01--A--11F

  联系电话:02581728111 18652978111

  申请事项:申请——向——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一案的辩护律师,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证人、个人姓名:——

  有关单位名称:——

  住址或通信方法:——

  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lsws/781.html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