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
发表时间:2017-10-17 14:54:2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267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 】第 号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1号国际服务外包大厦01--A--11F
联系电话:02581728111 18652978111
申请事项:申请——向——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一案的辩护律师,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证人、个人姓名:——
有关单位名称:——
住址或通信方法:——
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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