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
发表时间:2017-10-17 14:54:0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209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 】第 号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1号国际服务外包大厦01--A--11F
联系电话:02581728111 18652978111
申请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申请理由:我作为——案——人——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本案关于——的鉴定(勘验)结论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特申请对——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刑事辩护律师用)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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