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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怎样的阶段

发表时间:2023-03-19 08:13: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465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诈骗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怎样的阶段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我国刑事诈骗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怎样的阶段?

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在拘留的期间,当然之后的任何一个诉讼环节都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难度相对增大。

取保候审作为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时的一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当事人应当严格依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取保的办理,一般还需要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交相关材料来由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因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体采取多长的期限缺乏明确的规定,检察、法院都规定在各自环节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期限重新计算,那么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最长可能有36个月的取保候审。

而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的期限一般都不得超过一个半月,3个阶段之和也才4个半月,确定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明显过长。

取保候审期限过长,不利于公安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容易产生候而不审的现象,也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

公安机关长时间不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为案件已经结案而离开居住地的现象。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具有哪些义务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我国的取保候审的制度是十分严格的,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刑事法律取保候审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我国刑事诈骗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怎样的阶段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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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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