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损伤轻伤二级之呼吸功能障碍
发表时间:2020-11-27 10:00:3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886次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本条款包括的内容较多,有直接损伤所导致的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也有间接损伤所导致的呼吸道不畅所出现的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这种间接性原因就非常多了,有颈部、喉头的水肿所导致的呼吸受阻,胸部受压或腹部受压所致的呼吸障碍,也有溺水、上吊、他勒等所导致的窒息等。所以此条款是一个兜底性规定,凡是专门条款规定的情况之外,损伤后出现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的,都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
损伤引起窒息征象的,主要是指在损伤的当时所出现的时间较短的一种缺氧表现。只要伤后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上能够确诊的,即可以鉴定轻伤。如果损伤后所出现的窒息征象时间比较长,表现又相当严重,并伴有并发症或者后遗症的,不能引用该条款。
损伤致创伤性窒息征象的情况比较多,有颈部的压迫(缢、勒、掐)、胸腹部挤压、咽喉部损伤、捂口鼻、胸部损伤等,均可以出现窒息征象。在司法实践中常碰到的损伤性窒息多见于胸部、腹部和颈部突然受到强大而持久的暴力挤压所致的以窒息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也叫挤压性表紫综合征,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形成窒息征的机制是胸腹部突然受到外力严重挤压的瞬间,胸腹腔内压力急剧升高,压迫右心及缺乏静脉瓣的上腔静脉系统,使静脉血逆流到上胸、颈部、面部及颅内静脉系统,血管过度充盈和血液过度淤滞,造成广泛性毛细血管破裂,从而产生损伤性窒息的典型病理变化。
窒息征象指面部肿胀表紫、结膜下点状出血、呼吸急促、脉搏加快、鼻翼煽动、血压下降、惊厥、出现三凹体征等。
一、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的种类
1.压迫颈部或颈项部所致的窒息。
2.损伤时并发的外伤性窒息。
3.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
4.闭塞呼吸所致的窒息。
5.液体或固体进入呼吸道内所致的窒息。
二、临床诊断及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1.有胸部挤压史、颈部的扼压和勒缢、堵塞口鼻、溺水等致呼吸道闭塞以及化学性、生物性因素所致呼吸障碍;
2.有暂时的呼吸停止发生窒息的情况;
3.伤后可以感到胸痛、颈部痛、咽喉部痛等,也可以出现闷气、呼吸困难、双眼视物模糊、一过性的神志不清等;
4.检查头面部、颈部、上胸部有皮下瘀血,呈表紫状态。眼睑浮肿、球结膜下有点状出血、眼球也可以有突出的情况;
5.检查颈部或胸部时也可以发现有外伤的痕迹,重者可以有骨折或血气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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