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颌骨骨折
发表时间:2020-11-26 23:59:56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50次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本条款所规定是上颌骨、下颌骨的骨折,只要是用客观检查能发现有骨折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关于骨折的类型在这里没有规定,最低也要达到线形骨折,如果检查为粉碎性骨折、两处以上部位骨折及骨折后的明显移位的,可以适用本标准中专门条款鉴定。在本条款的规定中特别将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这一点在司法鉴定中要注意。
上颌骨骨折在解剖学上应当包括上颌窦骨折,但是骨折的功能障碍上有所不同,上颌骨骨折可能出现很多的功能障碍,但是上颌窦骨折后的功能障碍就不如上颌骨折多,下面将上颌窦骨折的诊断要点介绍如下,以供在司法鉴定中参考:
1.头面部外伤史;
2.头痛、面部麻木、视力障碍;
3.眼睑肿胀、皮下出血、皮下及眶内气肿;
4.复视(眼球上、下运动受限)、眼球内陷(发生于眼部肿胀消退后);
5.X线检查、CT检查,可定位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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