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损伤轻伤二级之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发表时间:2020-11-27 10:53:3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195次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本条款是胸部受到挤压所出现的身体表面的窒息征象,如果有内部的器官、血管、神经损伤或留有后遗症的,不能适用本条款。在鉴定时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本条款是专指的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而不是泛指的损伤性窒息,如果是压迫颈部所出现的窒息则不能用本条款鉴定。
损伤引起窒息征象的,主要是指在损伤的当时所出现的时间较短的一种缺氧表现。只是伤后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上能够确诊的,即可以鉴定为轻伤二级。如果损伤后所出现的窒息征象时间比较长,表现又相当严重,并伴有并发症或者后遗症的,不能引用该条款。
窒息征象指面部肿胀青紫、结膜下点状出血、呼吸急促、脉搏加快、鼻翼煽动、血压下降、惊厥、出现三凹体征等。
本条款主要是强调的胸部的挤压所导致的窒息征象,对于其他部位的创伤所造成的窒息的,原则上要用本鉴定标准中的专用条款鉴定。如果没有专用条款规定的也可以参考本条款进行类推性鉴定。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qsej/866.html
推荐律师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