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部及会阴损伤轻伤二级之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发表时间:2020-11-27 10:30:05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62次对于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只要构成挫裂伤定义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在鉴定时一定要注意挫伤与挫裂伤的区别,从字面上讲,只有挫伤的不能适用本条款,但是如果只有裂伤的可以类推适用本条款。本条款中没有规定伤后进行手术治疗,因此,凡是伤后手术治疗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本条款中也没有规定出现功能上障碍,所以损伤后出现直肠、肛管大便失禁、大便干燥无法便出的,都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
对于鉴定的时间,原则上确诊后就可以鉴定。但是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可以出现一些后遗症(功能障碍),最好是医疗终结后再鉴定。
为了便于对直肠及肛门挫裂伤鉴别诊断,将直肠及肛门的挫伤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司法鉴定中参考:
一、单纯性直肠挫伤
一定要注意内脏器官挫伤的定义。在临床及法医学上对挫伤的解释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即钝器打击或挤压人体,或人体碰撞在坚硬静止的物体上,由于暴力的挤压、牵拉和撕裂作用,使受力部位的内脏器官发生损伤,这就是内脏器官发生挫伤的基本意思。凡属于内脏器官发生挫伤的,在人体的受挫伤体表部位,大多都出现体表软组织挫伤或剥脱的表现,在体内的器官上出现粘膜及浆膜的出血或剥脱。在此条款规定中,直肠发生的挫伤无需进行手术治疗,属于直肠的非全层破裂性的损伤。
二、直肠挫裂伤
直肠挫裂伤要比直肠单纯性挫伤严重,可以出现可见性的裂创口,有挫伤的临床症状及体征,也有裂伤的临床症状及体征,有时浆膜下的肌层可以出现破损,严重的挫裂伤同样也可以出现穿孔。
直肠的挫裂伤要手术治疗,单纯性保守治疗是不行的。可能会出现相对严重的并发症及后遗症,例如直肠狭窄或者痿管等。
三、肛管挫裂伤
肛管挫裂伤也可以称为肛管的非全层破裂,但是非全层破裂可以由锐器导致,而肛管的挫裂伤只能是钝器造成的,这是最大的致伤器械的区别。
临床诊断及肛管挫裂性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1)肛管损伤有肛门疼痛、出血、大便带血等。
(2)肛管损伤可致瘢痕性狭窄,遗留排便困难。
(3)通过临床上的客观检查,确定为肛管的非全层破裂。
(4)严重的肛管非全层破裂,可出现肛门失禁,但是出现肛门失禁的不能适用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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