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部及会阴损伤轻伤二级之阴茎损伤
发表时间:2020-11-27 10:28:48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011次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本条款中的几个损伤有其独立性,也有其关联性,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联合发生。在鉴定时原则上是要求对每一种损伤均作出鉴定,如果损伤是合并性的也可以单独作出鉴定,但是在分析说明中要给予分别叙述。例如阴茎撕脱伤可以合并海绵体出血,阴茎的皮肤创口伤在预后可以形成硬结等。如果在司法实践中碰到这种鉴定,一是不能相加鉴定,二是不能晋级鉴定。无论有几种损伤合并的,最后仍要鉴定为轻伤二级。
本条款中的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累计长度2cm以上,理解容易,操作起来也不会发生争议。但是要严格掌握“阴茎皮肤创口”的定义,这种创口是法医学意义上的创口,一定要达到创口的标准及特征,轻微的划伤是不能计算为创口的。
本条款中规定的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主要是指阴茎挫伤后形成海绵体出血,出血在吸收过程中机化,形成硬结。对于硬结的大小没有规定,只要是用手能触摸到的,或是B超能发现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
一、阴茎撕脱伤
如果按本条款的规定,从字面上理解,是阴茎撕脱伤,而不是阴茎皮肤的撕脱伤。但是,本标准中没有列出阴茎皮肤撕脱伤的专门条款。如果是阴茎的撕脱就是比较严重的损伤,放在轻伤二级中不甚妥当。笔者理解,此处的阴茎撕脱伤是指阴茎皮肤的撕脱伤。在鉴定时还要注意与阴茎的皮肤部分缺损相区别。这种撕脱伤不是单纯的挫伤,也不是刺伤,更不是阴茎的裂伤及部分缺失等。此外,对撕脱的范围及大小也没有要求,只要是临床上能确诊为撕脱伤,符合撕脱的受伤形成机制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
(一)阴茎撕脱伤的损伤病理
阴茎是男性生殖器官的主要组成部分,且和前尿道形成合二为一的整体。阴茎损伤可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开放性损伤有切割伤、皮肤撕脱、阴茎撕脱。闭合性损伤有挫伤、海绵体破裂、阴茎绞窄及阴茎脱位等。本条款强调的是撕脱性质的损伤。
在司法实践中所见到的刑事伤害案件中,以开放性损伤为多,例如剪切伤、割伤、咬伤等。在闭合性损伤中以踢伤及挤压伤或抓伤为多。在其他类型的伤害中,例如交通事故、劳动事故、意外性灾害中,以闭合性损伤为多,多为钝性物体撞击伤、挤压伤。
阴茎撕脱性损伤的主要症状是出血、疼痛和休克。闭合伤有深部组织的破坏和出血,疼痛严重,因皮下出血而异常肿胀及皮肤变色。开放性损伤一般诊断比较容易。
本条款主要规定了损伤引起阴茎部分撕脱,诸如阴茎表皮脱失、海绵体轻度出血没有形成硬结、龟头划伤等,原则上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如果导致了阳痿,丧失性交功能,也不是该条款所调整的范围。
(二)临床诊断及伤害程度评定要点
1.阴茎有确证的损伤史。
2.伤后临床上能诊断为阴茎的撕脱伤性质。
3.损伤后阴茎肿胀、疼痛、尿血、排尿疼痛和困难。
4.损伤后并发严重的感染,致使阴茎在原来损伤的基础上又烂掉了一部分或全部烂掉,此种情况的亦应视为外伤后缺损。但是这种并发症不适用本条款。
二、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累计长度2cm以上
只要是临床上符合阴茎创诊断,并且创口累计长度2cm以上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在适用本条款鉴定时也可以参考以上阴茎损伤条款中的相关内容。另外,要特别注意本条款中的界定条件,一是阴茎皮肤的创口,而不是龟头的创口;二是伤口愈合后的瘢痕长度视为创口的长度。
这种阴茎皮肤创无论发生在阴茎的哪一部位都可以,阴茎皮肤创的形成可以是切割或刺伤的,也可以是挫裂创等,只要是损伤形成可见的创口,在其他条款中没有特别规定的,都可以适用本条款。
如果这种创口发生在龟头上,就不能适用本条款,因为龟头上没有皮肤,不符合本条款的界定条件。但是本标准中没有规定阴茎头上创口长度的鉴定条款,只有缺损及部分缺损的鉴定条款。如果阴茎头上出现创口达2cm以上的,可以适用本条款类推鉴定。
三、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只要是损伤后符合临床挫伤的构成要件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在鉴定时一定要与阴茎的撕裂伤、阴茎创、阴茎体轻度缺损相鉴别。也要与阴茎皮肤上的表皮剥脱相区别。
对于阴茎上的挫伤的程度在本条款中没有规定,只要是符合挫伤的诊断、导致阴茎海绵体出血并遗留有硬结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不再要求其他的附加条件。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