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一级之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
发表时间:2020-11-27 00:03:4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23次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面部、耳廓损伤5.2.2重伤二级中条款强调的是: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本条款与5.2.2 条款的重要区别是面肌大部分瘫痪与面肌部分瘫痪,还有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与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5.2.2 条款要求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这两项都要具备,而本条款只要具备一项就可以。
面神经损伤的临床诊断要点:
1.多为颞部或乳突部着力,伴有颅中窝及乳突部骨折;
2.早发型伤后立即出现面肌瘫痪,患侧失去表情,口角偏向健侧,眼睑闭合不全; 3.迟发型常于伤后5—7天出现面肌瘫痪,预后较好;
4.可做电兴奋和肌电图检查判定损伤程度。
对于本条款的鉴定标准可以参考本标准所附附录的相关内容,附录将面瘫分为完全性面瘫和不完全性面瘫两种。本条款中的鉴定条件可依不完全性面瘫的标准:不完全性面瘫是指面神经颧支、下颌支或者颞支和颊支损伤出现部分上述症状和体征。
备注:
B.2.4面瘫(面神经麻痹):
本标准涉及的面瘫主要是指外周性(核下性)面神经损伤所致。
完全性面瘫:是指面神经5个分支(颞支、颧支、颊支、下颌缘支和颈支)支配的全部颜面肌肉瘫痪,表现为:额纹消失,不能皱眉;眼睑不能充分闭合,鼻唇沟变浅;口角下垂.不能示齿,鼓腮,吹口哨,饮食时汤水流逸。
不完全性面瘫:是指面神经颡支、下颌支或者颞支和颊支损伤出现部分上述症状和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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