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一级之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发表时间:2020-11-27 00:03:10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803次此条款指的是腮腺总导管的完全断裂,而不是指分支导管的断裂。本条款从字面上理解,是指的损伤当时临床上能确定为总导管的完全断裂,并没有指明是永远不能修复的后遗症。关于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后的伴有涎漏这是损伤后的症状,如果涎漏永远不能治愈时就称为后遗症。但是本条款中并没要求一定要具有这种后遗症。因此,只要是临床上能诊断损伤后有腮腺总导管的完全断裂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关于腮腺总导管的完全断裂的确定,一定要依据临床辅助检查的客观影像学上的结论确定。
一、致残原因
腮腺及其导管位置较为暴露,易于受到损伤,腺体或导管损伤后,涎液由创口外流影响创口愈合形成瘘道,以后上皮细胞沿瘘道生长,覆盖整个瘘道创面形成永久瘘管。
二、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一)腮腺部有外伤史。
(二)腮腺腺体瘘的腮腺区皮肤上有小的点状瘘孑L,瘘孔周围有一些疤痕形成。
(三)腮腺导管瘘可发生嚼肌或颊肌,导管完全断裂或有一段缺损。
(四)从瘘管经常有小量的透明液体流出,很少是混浊的。
(五)进食时涎液流出量显著增加。
(六)流出液作生化定性分析,含有淀粉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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