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损伤轻伤一级之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发表时间:2020-11-27 10:47:42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52次在司法鉴定时一定要严格掌握损伤的事实,这种损伤与肾功能不全(代偿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构不成直接因果关系的不能适用本条款。
1.主要诊断依据
腰部肾区受直接暴力(如撞击、挤压、锐器刺人等)或间接暴力(如暴震冲击等)作用造成。
2.临床表现
(1)腰、腹部疼痛,可有全腹疼痛;
(2)腰、腹部肿块,有明显的触痛和肌强直;
(3)血尿;
(4)发热;
(5)休克:严重的肾损伤有休克的临床表现。
3.常用辅助检查
(1)血常规:血红蛋白、血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
(2)尿常规;
(3)B超;
(4)X线检查及静脉尿路造影;
(5) CT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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