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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条件及对象(不能判缓刑的情形)

发表时间:2022-01-14 21:5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220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缓刑适用条件及对象(不能判缓刑的情形)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处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缓刑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见,这些人所犯罪行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第二,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法院判处缓刑的适用对象仅限于什么?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其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

  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对于累犯、一人犯数罪的被告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涉毒案件的被告人、涉黑涉恶的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的受贿犯等一般都不能适用缓刑。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因刑事违法行为而直接获得的、根据刑法规定应予追缴或责令退赔的经济性利益及其所生孳息。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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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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