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辩护律师如何选择当事人客户

发表时间:2023-08-02 09:18:0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65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辩护律师如何选择当事人客户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古时扁鹊行医时有“六不治”。如,骄横放纵不讲道理的,把性命看得轻而把财物看得重的,对食物不能调适的,气血错乱、脏气不安的,身体虚弱得连药都服不下的,迷信巫术不信医道的。这六种病人,扁鹊是不给医治的。

其实,世上没有能包治百病的“神医”。医学本身就是一门探索性的科学,不管它多么先进,都有其未知的东西。医学发展到今天,仍然有很多疾病是人类解决不了的。

同样,世上也没有任何案子都能做好的律师,法学也是一门处在不断发展中的科学。何况,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能用法律解决。

那么,辩护律师如何选择客户?或者说什么样的案件,辩护律师不接受委托呢?既然辩护律师和医师是非常相似的职业,那我就模仿扁鹊,也总结一个“六不受”。

1.不尊重律师的客户,不接受委托。

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也是应当相互尊重的。个别客户以为付了几个律师费,就想把律师当“打工仔”一样呼来唤去,指挥律师干这干那。这种客户,辩护律师不能接受委托。

“律师”,既然是带“师”字的,那就与“教师”、“医师”等一样,必须受到客户的尊重。比如“教师”,家长和学生如果不尊重老师,教师不需要做别的,只要对该名学生不冷不热、不理不睬,那么,对其身心成长带来的消极影响就是无法估量的。

2.不信任律师的客户,不接受委托。

解放前,我们当地有位名医。凡是富人请他看病,必须用轿子去接他,否则,他不出诊。有些人以为他是在摆谱。其实,理解他的人就明白,他是担心富人自恃有钱,看不起医生,不听从医嘱,自作主张,从而影响疗效。如果疗效不佳,一方面对病人不利,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医生的口碑。

律师办案如同医生治病。当事人必须信任律师,按照律师的指导去做,不能自作聪明,想当然地擅自改变律师制定的辩护方案。就像病人不能自作主张,擅自改变医生开出的药方一样。

3.要求律师承诺案件结果的客户,不接受委托。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对案件结果做出预测,但无法做出保证。原因有:一是在签约谈判时,往往没有阅卷、会见和调查取证,无法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二是每一件案子都是独特的个案,可能存在特有的情形,如发案背景等,对结果会产生影响;三是实践中,刑事政策会不断发生变化,比如搞什么“严打”运动时,可能对某一类特殊案件,会从严处理。四是不同地域的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也存在宽严不一的情况;五是不同办案人员对案件的认识可能都会存在偏差;等等。

为什么律师执业纪律中明确规定“禁止律师对案件结果做出承诺”?其实,这个规定是在保护律师。如果律师对结果做出承诺,一旦没有兑现,将会产生纠纷,结果往往对律师非常不利,同时也会严重败坏律师行业的声誉。

4.付费达不到律师收费底线的客户,不接受委托。

除法律援助案件以外,客户的付费能力不足,无法达到律师收费底线的案件,不接受委托。律师出售的是工作时间,而时间又是有限的资源。律师追求单位时间效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所以,律师不把时间花在没有效益的案件上,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5.要求律师违法违纪的客户,不接受委托。

比如,要求律师去协调关系,要求律师违规传递物品,要求律师串供、毁证,要求律师虚假诉讼,等等。凡是以违法违纪事项作为签约条件的案子,律师不接受委托。这样的客户往往只相信关系,不相信法律,是没有底线的。律师与其打交道,根本无法正常沟通,双方都心累无比。

十几年寒窗苦读,考个法律资格证,又经历多年煎熬,才得以独立执业。如果一不小心触犯刑律,将会被吊证。那也太划不来了。特别是,如果不干律师,又能去干什么呢?换行业、换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特别是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几年前,我在微信上看到,有三位律师,为了9000元钱,在会见时分别与当事人串供,结果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太可惜了。

6.客户付出与收益相比太不划算的案件,不接受委托。

比如,律师经初步判断,觉得案子辩护空间太小,客户没必要花太多钱聘请律师的案件,不接受委托。同时,可以推荐收费匹配的律师去代理。

凡事都要算经济账的。如果客户花了太多律师费,而又没有得到什么收益。在收支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客户的心理是很失落的,甚至会抱怨律师,引发矛盾。所以作为律师,是要讲良心的,要换位思考,替客户着想,让其收支大致平衡。

前天上午,有客户向我咨询一个案子,他们希望做无罪辩护。了解案件情况后,我发现这个案子是构罪的,证据也没有问题。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没有无罪辩护的空间,如果强行做无罪辩护,当事人将会被判得更重。所以,我建议由现在的律师继续辩护,没有必要再聘请我。

因为这个案子,即使当事人亲属花大价钱聘请我,鉴于案件实际情况,我也会让当事人认罪认罚,做罪轻辩护。而其现有的辩护律师也能做到这一点。所以没有必要再聘请我。

本文作者刑事专业律师何忠民

以上就是关于:辩护律师如何选择当事人客户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xszx/4731.html
推荐律师
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