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咨询:商标侵权行为构成什么罪
发表时间:2024-10-10 12:18:1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35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刑事律师咨询:商标侵权行为构成什么罪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南京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咨询:商标侵权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商标管理制度,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列举了三种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形: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以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通常需要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以及司法解释来判断。在实践中,是否构成犯罪通常会考虑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侵权规模(包括涉及金额)、侵权人的主观恶性、对权利人及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因素。具体金额标准可能需要参照相关司法解释或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来确定。
至于构成何种罪名,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侵权南京警方立案后,当事人或家属而言,首要任务是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寻求专业律师咨询,积极配合调查,协助收集证据,探讨赔偿与和解方案。在具体操作中,应以南京刑事律师的专业意见为指导,确保应对措施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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