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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发表时间:2024-12-25 15:02:05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17次

  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一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一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缓刑期内,被告人是不用坐牢的,但是出行受到一定限制,并且定期要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备案。如果一年内表现良好,确实有悔过表现,没有新的犯错,则一年后,无需坐牢,原来判决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如果缓刑一年内有新的犯罪行为,则撤销缓刑,之前刑罚与新的罪行一并处罚。

  缓刑一年有哪些情形?

  一种情况是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种情况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即使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也是一年,因为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一年能否针对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不存在,因为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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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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