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专家释疑缓刑是什么意思
发表时间:2024-12-25 16:55:25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22次南京刑事律师关于缓刑是什么的九大回复
1、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设计。其主要特点是判决被告人一定的刑期,但是刑罚先不予执行,在刑罚执行之前给被告人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要求犯罪人遵守相应的规定。考验期满后,根据考验期的表现再决定要不要把判决的刑期执行。缓刑的本质是给犯罪人一次不执行刑罚也就是不用坐牢的机会。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是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将会撤销缓刑执行正式的刑罚。
2、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适用缓刑)
既然是缓刑是给犯罪人的一个改过自新,不执行刑罚的机会。所以,缓刑适用的罪犯一定是轻微的刑事犯罪,比如常见的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人不是故意犯罪,只是因为自己的过失不小心造成了较重的后果所以才构成了犯罪,人身危险性小,再犯罪的可能性小,所以适用缓刑的几率就比较大,最典型的罪名就是交通肇事罪。
除了不适用缓刑的犯罪人,只有达到下列条件才会适用缓刑,《刑法》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上面四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可以。首先犯的罪只有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才可以,拘役是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一类刑种,在看守所执行不在监狱执行。“酒驾”入刑的危险驾驶罪就是只能判处拘役的一个罪名。在触犯的罪名应该适用的刑罚符合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在全部满足上述条文所列的4种情况,才会有可能判处缓刑。不是满足了条件就一定会判缓刑,法院还会再考虑多种因素,再决定要不要判缓刑。但是不满18的未成年人、已满75岁的老人以及怀孕的妇女,满足上述条件应该判缓刑。这是国家对特殊人群的优待,体现人道主义思想。
3、哪些情况不能缓刑?
故意犯罪,人身危险性较强的犯罪人就不适用缓刑。《刑法》74条规定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没有再给一次机会的必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人身危险性较强,放回社会有很大的危害,如果不执行刑罚一定会再次和同伙勾结,危害社会,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一是刑期可能超过三年的,判处管制、单处附加刑(如罚金、驱逐出境)的,不适用缓刑。比如组织卖淫罪,起点量刑为五年以上,一般不能缓刑。
二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74条)
所谓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以及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所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4、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上述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是一定比原判刑罚的期间长的,其中拘役的考验期不能少于2个月,比如如果判了1个月的拘役,那么缓刑也不能是1个半月,最少也是2个月。有期徒刑也是不能少于1年,小于5年。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应当在本条规定的法定期限内酌情裁量考验期限的长短,缓刑考验期可以等于原判刑期,也可以高于原判刑期,但不能低于原判刑期。考验期限过长或过短,都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考验期限过长,会给犯罪人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压力,不利于其改过自新;考验期限过短,难以考察犯罪人是否得到改造,也有失刑罚的严肃性。
5、判处缓刑可以适用禁止令,那么什么是禁止令?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比如你在网吧和别人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了缓刑。法院可以禁止你在考验期到网吧去。因为猥亵儿童罪被判缓刑的,禁止你靠近幼儿园等地方。禁止的范围较广,可以禁止你从事某种活动,禁止你接触特定的人,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
6、缓刑考验期应该遵守什么规定呢?
《刑法》765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就是要求你在考验期内要老老实实的,遵纪守法。定期报告自己活动情况,要会客的遵守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的地方要得到批准。
考验期内遵守上述规定和禁止令的规定,没有其他新的犯罪行为以及以前没有犯罪行为的,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法院会公开宣告。然后便可恢复自由之身。
7、缓刑考验期内干什么?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我们国家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各地的司法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设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工作是由司法所来承担。
8、哪些情况可能撤销缓刑?
《刑法》77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5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9、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缓刑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缓刑不是说直接免除牢狱之灾,而是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给犯罪情节不严重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当然!如果不珍惜这个机会,依然可能要回去坐牢!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