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解读假释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发表时间:2025-01-16 08:21:23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71次 假释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解答:假释是刑法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制度,旨在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假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适用对象条件
假释的适用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因其刑罚性质特殊,不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
二、刑期条件
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了一定比例的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得以申请假释。不过,若遇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突破上述执行刑期的常规限制。
三、表现和改造条件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确有悔改表现,即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罪犯需要认罪伏法,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罪犯需要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展现出良好的品行和态度,包括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等方面。
罪犯还需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日后回归社会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四、犯罪性质限制
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因此不得假释。
五、社区影响评估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司法机关还会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这包括评估犯罪分子假释后是否会对社区安全构成威胁,以及是否有能力融入社区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假释的适用条件涵盖了犯罪分子的刑罚种类、执行刑期、改造表现以及犯罪性质等多个方面。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假释的适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够实现对犯罪分子的有效改造和回归社会的目的。
假释的程序,根据刑法的规定,同减刑的程序有些许类似:
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必须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定
1、对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监区公示,经刑罚执行科(处)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呈报名单在狱内公示,经监狱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二、假释结果必须在罪犯中公开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对假释犯设置了考验期和可以撤销假释的情况。
假释的考验期是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解答:对于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而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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