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损伤重伤二级之电击伤
发表时间:2020-11-27 10:03:45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18次本条款在理解上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电击伤的确定问题;其次,明确哪些并发症属于no,只有达到这个标准的才可以引用本条款鉴定。
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1.有确证的触电史。 2.在检查时可发现身体上有电流斑、休克、四肢冷、脉慢而弱、呼吸显鼾声、抽搐、痉挛性僵直、面色苍白、惊慌、心悸无力、血压不稳、呼吸快深;严重者可昏迷,呼吸、心跳全无,可检见烧焦的组织,也可见有骨折及关节脱位。
3.在电流人口及(或)出口处有程度不等的皮肤及深部组织电流热损伤,严重的可导致碳化,一般电流人口处损伤比出口更严重。
4.电流入、出口肢体的远端常有血运障碍,温度减低和感觉减退,肢体呈屈曲或挛缩状态。
5.往往同时有电火花烧伤或衣服着火后的烧伤。
6.电击伤可以有内脏损伤、脊髓损伤,广泛深部肌肉组织坏死、肌红蛋白尿和急性肾衰竭。
7.电击伤后,由于烧灼伤创面感染、疤痕形成、坏死组织脱落等,肢体可出现功能障碍。
8.合并有内脏及其他重要组织器官损伤的,可以遗留受损组织器官的功能障碍。
9.出现的并发症、后遗症的伤残程度,应参考该标准中的相关条款给予评定,符合条款规定标准的即可鉴定为重伤。
10.认真做好触电过程中的机体机械性损伤(跌倒、高坠、撞碰等),符合条款规定精神的可以鉴定为重伤。
11.认真做好鉴别诊断的工作,把内脏损伤后的功能障碍与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严格区别开来。
电击伤:
I度:全身症状轻微,只有轻度心悸。触电肢体麻木,全身无力,如极短时间内脱离电源,稍休息可恢复正常。
Ⅱ度:触电肢体麻木,面色苍白,心跳、呼吸增快,甚至昏厥、意识丧失,但瞳孔不散大。对光反射存在。
Ⅲ度:呼吸浅而弱、不规则,甚至呼吸骤停。心律不齐,有室颤或者心搏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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