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质证意见应当结合证据种类特点和具体证据内容质证
发表时间:2017-10-01 13:04:45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55次不同的证据类别,都有其自身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比如言词证据,作出言词证据的人与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及该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和诚信度都会影响该言词证据的客观性。对于鉴定意见,除了鉴定人与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外,依据的鉴定材料是否充分、目前的科技水平是否能够解决相关的专门性问题、鉴定的程序和方式是否科学,都会影响鉴定意见的准确性。所以,在质证时,刑事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准确把握不同种类的证据的一般特点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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