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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师:辩护人如何巧用证据真实性辩护

发表时间:2017-11-30 09:58:3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058次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南京刑事律师:辩护人如何巧用证据真实性辩护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多年的刑事辩护生涯中,南京刑事律师深切地感受到刑事理论和刑事辩护实践工作有着较大的差距。在理论上可行的事情在实务中未必可行,反之,在实务中可行往往在理论上找不到依据。辩护人一定要以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为依归,灵活发挥辩护技巧,使当事人能够获得从宽处罚。比如,在刑事辩护中,巧妙利用证据的真实性辩护,就能够取得非常好的辩护效果。

  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很多律师可能会觉得是从我们当初就知道的一个知识,现在已经听得耳熟能详了,甚至觉得这是老掉牙的正确理论。我们现在在讲根据三性来辩护,很多律师都不屑于听了,但是南京刑事律师觉得这个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例如,在犯罪现场,找到一把带血的刀,应该属于自然物品、证据材料还是定案根据?这是我在法庭上经常会用到的几个词,南京刑事律师看到很多辩护律师到现在对这几个词儿可能概念还不是特别的清楚。如果一把带血的刀经警察收集完毕,提交到法庭上来,请问此时它是证据还是定案根据呢?如果这把刀,最后被法院采纳并写入判决书,它是证据材料还是定案根据呢?一把刀,如果没有进入诉讼,没有被人认为和案件有关系,它就是一个自然物品而已。如果被司法机关认为和案件可能有关系,它需要等待经过审查成为证据。如果经过三性的检验,它是客观的,又是关联的,又有合法性,这个时候就可以称之为证据。但是,即使它能成为证据,还有在法庭的经过关于真实性的质证,法院只有认可它是真实的,才能写进判决书,只有真实的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

  可能很多辩护人的感受特别深刻,中国并没有在法庭之前,建立专门的第一道防火墙的审查程序,并没有说不符合三性就不能进入法庭,而是所有证据都到法庭上来,这样由审判组织对所有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和真实性同时进行审查,而在国外会以合法性进行第一次筛查或者说是“防火墙”,这是中外法律实践的不同。所以在我国才会出现很多人到现在都认为客观性和真实性是一回事,其实客观性是证据形式上的真实性,真实性是证据能否证明案件事实的性质,这两者是不同的。

  西方国家对于不合法证据,就排除在法庭之外,法庭上只管真实与否,这样的话证据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质证;但在中国就完全不同。律师认为这个证据是刑讯逼供得到的,哪怕认为它是不合法的,哪怕认为它应该排除在法庭之外,连证据资格都没有,但是法官并不会做出这第一步的排除,而是会结合真实性加以考虑。法官心里会这么想,只要这份证据是真实的,只要这个凶手的确是凶手,哪怕打了他又怎么样!所以只要说的话是真的,则非法证据也可以采纳,这才是我们国家证据辩护最大的障碍,我们没有就合法性谈合法性,哪怕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也不是直接排除,还是法官要考虑是否真实再去衡量要不要排除,这样的话,真实性其实就压过了合法性,我们中国的证据辩护就永远不可能像西方一样,所以这是中国刑辩律师最最头疼的地方。

  那么,面对这种现实,刑事律师应该怎么辩护呢?南京刑事律师经常会发现一些新律师,尤其是刚刚入行没几年的律师,在法庭上纠结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哪怕这个证据本身真实性没有问题。这样的行为的确精神可嘉,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这种辩护的效果如何,是不是只关注了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而对法官真正关心的真实性问题,却没有时间进行正式展开。所以一般有经验的律师往往都会这样来围绕合法证据进行辩护,一方面提出疲劳审讯,一方面指出一方面指出变相肉刑,但绝不仅仅止步于此,一定会在下一步指出:由于疲劳审讯,所以神志不清,因此导致可能虚假供述,从而导致冤案。他不提虚假性,他就不提合法性,合法性讲到最后一定要落脚到真实性上,这才是法官真正关心的问题,甚至有的律师还会说,如果连证据都不真实了,将来万一发现是错判,法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终身制的。所以我们的辩护不能仅仅停留在第一个合法性的层面,这不是法官真正关心的问题,我们要讲到他真正关心的真实性问题,要在真实性上做文章。甚至有的辩护人也不在真实性上做文章,他纠缠合法性的目的就是,既然被告人被打了,既然打得那么严重,那咱们能不能做个交易:我提的合法性问题能够进行量刑折扣,这个问题就不纠结了。这样的话,双方都能达到另一个结合点,这种辩诉交易应该说也是可以允许存在,刑事律师如果不问当事人利益,不问呈现结果,一味纠缠程序违法,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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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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