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部损伤轻伤一级之颈部创口
发表时间:2020-11-27 11:03:17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681次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cm以上。
本条款是指的损伤当时的创口长度,不是指的愈后瘢痕的长度,所以对于颈部损伤造成瘢痕的,如果本条款中有专门条款规定的,可用专门条款鉴定,没有专门条款规定的,可以类推为创口长度计算。
在计算创口长度时要以真正的创口长度为准,颈部的划痕没有形成创口的,也就是不具备临床医学上“创口”定义的不能计算在内。
本条款规定的创口长度是比较严格的,明显严格于体表的创口长度(创口累计长度40cm以上)。因此在测量创口长度时一定要将颈前这个相对特殊的部位与体表的范围要严格地区别开来,不能将体表的部位划为颈前的部位。
在鉴定时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本条款规定的是颈前部创口,不是颈前三角区的创口。对于创口的测量时间可以在伤后即刻测量,并不需要在医疗终结后测量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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