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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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师释疑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9-08-1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25
以特定被害人为侵害对象多次投毒致多人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投毒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故意杀人罪在手段、后果上相类似,司法实践中二者容易混淆。投毒罪与故意杀人罪分属不同的犯罪种类,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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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的客观要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1-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599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1.着手的认定。 犯罪未遂的每一个成立要件都有其特定机能。在原则上不处罚犯罪预备的国家,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具有限定处罚范围的机能,是罪与非罪的分界线;在处罚犯罪预备的国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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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的理论探讨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1-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325
一、讨论不能犯的原因 在德日刑法学中,专门讨论不能犯是出于合理划定未遂犯处罚范围的需要。因为在有些情形下,从外观上看,行为人似乎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是客观而论,该行为没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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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法律规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84
一、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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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24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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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21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114条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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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文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14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文件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